我市一案例入选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典型
发布时间:2021-08-25 来源:义乌商报 发布开发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浙江省共富办印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重大改革清单和典型案例清单》的通知,义乌“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共同富裕”入选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清单”。
2015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部署,义乌开展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在全国首创首提、先行先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并系统建立了“1+7+9”(一意见、七办法、九细则)的制度体系。通过近五年的探索创新和改革实践,试点取得突出成效,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有偿使用、农房发证和抵押贷款、宅基地有条件转让和跨村安置、“集地券”等多项改革成果位居全国前列,积累了一大批成熟的、具有先进性的改革经验和制度成果;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去年年底,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义乌被确定为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今年以来,义乌全面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对标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致力建立完善“规划统筹引领、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高效使用、权利权能完整、资产属性显化、管理严格规范”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和“所有权稳固、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放活”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及途径,努力构建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的“双向开放”新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目前,义乌按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725宗,做到应发尽发;已发放宅基地权证18.97万宗,其中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不动产权证13.5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