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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双总河长签发第2号总河长令
发布时间:2021-08-23  来源:芜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记者近日从市水务局获悉,市级双总河长签发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入推进河湖问题整治的决定》,以河长令形式,坚决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入推进河湖问题整治,改善河湖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开展全社会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为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爱护长江、保护长江的意识,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

  开展全覆盖排查。聚焦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做到全域河湖全覆盖,建立问题台账。对2020年度各类河湖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不反弹。

  开展全力度整治。针对各类河湖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应改尽改,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和“河湖警长”作用,加大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在河湖非法捕鱼、乱采砂石、非法排放污水的,及时发现、及时打击处置。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和治理措施,强化河长湖长跟踪督办,坚决清理整治到位。

  开展全方位监管。强化属地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护机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加快推进河湖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要加强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引导各方共同守护好碧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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