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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发布时间:2021-08-18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一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日前,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推出“职建小课堂”,重点讲解该政策,便于企业和技能人才及时了解政策,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人才培训。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不断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符合条件的职工学徒和实习学徒可以参加享受政府补贴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其中,职工学徒需为与所在企业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技能岗位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实习学徒需与所在企业签订一年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且为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在企实习学生,培训期限为1年。

  培训考核合格有证书,符合条件可申领相应补贴。据介绍,在补贴方面,职工学徒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生学徒补贴金额一般可按学徒月实习津贴标准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培训后企业未与实习学徒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不予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企业在开展培训前,可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备案。培训结束后,企业填写《新型学徒制补贴申报核定表》,向开班备案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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