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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17  来源:中国舟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开发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今年6月以来,我市立足社会组织人员、资金、日常活动、奖惩机制四大维度,在全省率先搭建完整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构建多层次、多领域、广覆盖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一是把牢人员监管重点。全面厘清政府机关与社会组织界限,完善兼职审批制度,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从制度上防范隐性权力寻租,解决“先监管谁、重点监管谁”问题。

  二是紧盯管理整治难点。找准社会组织整治症结和瓶颈,率先探索厘清社会组织四大管理部门(党建领导机关、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工作清单,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和社会组织党建、财务管理、涉税行为、资金监测、日常活动等监管内容,解决“干什么、怎么干”问题。如针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在全市所有登记在册行业协会中开展“全覆盖、无盲点”专项检查,成为全省唯一实行检查全覆盖的地市。

  三是打通联合监管堵点。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抽查”的长效监管机制,成立社会组织规范化工作专班,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每年对登记在册社会组织按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专项巡查,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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