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两项优抚提标工作完成
发布时间:2021-08-17 来源:肥东融媒 发布开发区: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
今年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出台文件,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的两项提标工作。
提高了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每人每月3422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每人每月2738元。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每人每月2053元。此次护理费提标惠及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17人。
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新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实行,惠及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享受国家优抚抚恤补助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烈士子女及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共计7545人。提标后,因战一级残疾军人每人每年残疾抚恤金达106670元,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年21640元、20840元、20660元,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分别为33860元、29080元、27360元。其他对象补助增幅平均达到10%左右。
通过落实这两项提标工作,肥东县确保了优抚抚恤补助待遇实现年度自然增长,有力地保障了残疾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