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一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东海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
近日,由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等几家单位共同认定的《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名单》正式对外公布,认定369家企业为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我县连云港四瓶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成功入选,成为连云港市唯一一家入选企业。这标志着我县以四瓶工艺品为代表的水晶文化产品出口所取得的显著业绩获得国家认可。
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评选,规格高、要求严、程序复杂,须经各市县商务局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相关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专家评审和有关部门复核等程序,方被评选认定。这一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国家政策支持,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
“连云港四瓶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的成功入选,是东海水晶产业发展的又一突破,意味着近年来我县在水晶文化产品出口培育方面,成果显著,成效喜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托水晶产业,为水晶文化企业开展对外贸易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培育力度,持续增加水晶文化产品出口,不断提高我县水晶文化企业的贸易质量和效益,将更多东海水晶文化企业培育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一流品牌企业。”县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