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局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工作,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工作落实和推广,助力全区“互联网+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监管事项清单梳理。积极推进监管事项梳理和录入。对全区31个部门就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操作、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全区33个部门共计梳理出各类监管事项目录清单546项,检查实施清单528项,其中我局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189项,检查实施清单180项。同时,强化开展执法事项清单颗粒化梳理,确认各部门的所有执法事项纳入检查清单。
二、加强系统平台应用推广。开通全局执法人员账号75个,账号开通率100%。同时,会同衢江区大数据局对其他部门相关执法进行账号业务培训。全面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包括企业、非企业法人、特定自然人、设施设备、场地场所、项目工程等监管对象的基础信息。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完成“422数字政府任务树”拆解。根据区委区政府“422数字政府任务树”要求,联合区大数据局、区营商办、区编办、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完成“互联网+监管”拆分梳理,梳理岀6项三级子任务、24项四级子任务,以及4个体系(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和2单2图(系统集成清单、数据资源清单、数据集成流程图、业务协同流程图)编制。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任务。2020年区局编制下发《衢江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包括省、市、县三级分别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6项,含3个类别48个事项,以及市县两级各自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含18个类别293个事项。已设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72个,已完成任务数24个,应用信用规则率91.52%,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占比超20.83%。其中,我局与应急管理部门、卫健部门、农业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9个。
五、强化异常信息部门共享。主动将1003家异常企业信息及318家异常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推送区农业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营商办、区金融办等19个相关单位,实现失信企业信息数据共享。同时,接收区人力社保局共享的欠薪企业名单,接收区住建局共享的危房信息名单,强化对该类主体的信用风险核查,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六、加强事中事后信用风险监管。我局围绕经营资质、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群众举报投诉等情况,强化与住建、医保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分别对市场中介机构及药品零售行业开展信用情况评定。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通用+专业”信用监管和风险监测,实现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首次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对152家住所承诺申报开办企业开展登记地址现场核查,分类处置。对企业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登记住所与实际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强化企业自主承诺信用监管。首次按月度3%的比例开展涉虚假承诺类风险企业核查,对核实8家的虚假承诺主体信息推送至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加以准入约束,对虚假承诺类市场主体设置提示警戒,维护规范有序市场环境。首次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帮扶265户“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注销,同时应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高风险重点关注的2户“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核查,推动该高风险类市场主体有序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