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残疾人证办理关,确保残疾人证真实有效。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依据。为确保惠残政策实施做到全覆盖,过程公平公正,怀远县采取集中培训残疾评定人员、充实评残专家库每月随机抽取两人一组形成相互制约评残机制、利用残疾人证十年期满换证这一契机实施残疾人证动态管理、评定结果延伸到村(社区)公示引导群众监督、加大残疾评定环节的督查等多种方式规范残疾人证管理,坚决杜绝办理不符合残疾人标准的残疾人证、人情证,严防假冒、伪造残疾人证。
加强民生项目管理,确保惠残政策执行公平公正。怀远县高度重视惠残民生项目实施,在县民生办和上级残联的指导下,严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办法,明确享受条件、申报审批程序、资金发放方式及资金管理使用要求,确保项目操作规范,政策实施有据可依。
强化惠残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资金落到实处。怀远县针对不同的项目资金发放方式,采取不同的监督管理办法。在扶持资金直补发放过程,实行财政直达残疾人个人账户的方式,通过“一卡通”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到位,有效防止补贴资金挤占、挪用、冒领等情况;在由第三方实施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资金发放时,实行与定点康复机构对口结算,要求定点机构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同时,县残联会同县财政局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惠残政策家喻户晓。为确保符合惠残政策的残疾人应补尽补、应救尽救,怀远县着力加强惠残政策宣传,利用“全国助残日”“民生工程宣传周”等活动,印发政策宣传单,设置宣传栏;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有关残疾人政策法规、残疾人事业、社会助残扶残先进事迹、残疾人自强自力模范典型;通过镇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逐级开展惠残项目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