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中国共产党溧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召开,讨论审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相关事宜。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听取了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和代表选举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作出召开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决定以来,市委扎实细致地进行了各项筹备工作,成立了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小组,选举产生了出席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认真起草了市委工作报告和市纪委工作报告,适时进行了人事安排的酝酿考虑,广泛进行了宣传发动工作。目前,在中共常州市委的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同意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市第十三次党代会。
全会讨论审议了十二届市委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通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事求是总结了过去五年在推动综合实力迈上千亿,实现空间布局深刻调整、产业动能深刻转换、城乡面貌深刻改变上所取得的突出成效;提出的未来五年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切合实际,工作措施扎实可行,是一个务实创新、鼓舞人心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十二届市委工作报告和市纪委工作报告的总体框架及确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一致同意提交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进一步审查。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的意见》,同意一并提交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进一步审议。
全会还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市委、市纪委有关人事安排建议名单,溧阳市出席常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
全会强调,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奋进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组织和动员全市上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具有战略性的现实意义。各有关单位要继续认真细致地做好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开成一个团结鼓劲、求真务实、促进发展的大会。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实干、开放、创新,奋力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为开创溧阳绿色现代化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