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委召开十二届十二次全会
发布时间:2021-07-26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新闻中心 发布开发区:泰州海陵西部智动新城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举行。十二届区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出席了会议,区纪委委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十二届区委工作报告(草案)、区纪委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十三届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出席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情况说明;酝酿讨论十三届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及出席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表决通过出席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讨论通过了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大会议程(草案)》和《大会日程(草案)》,大会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名单、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名单。通过区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决议。
会议决定于2021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召开中国共产党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是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诞辰100周年,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开好这次党代会,对于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干部群众,圆满完成今年和“十四五”期间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新的起点上扛起主城担当、走在发展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冲击省市第一方阵,奋力开创“幸福海陵”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