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我市召开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化地方派驻机构改革座谈交流会和全省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持续深化改革,提高监督质效,奋力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市委书记马卫光作批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灿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卫光在批示中指出,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系统观念,高标准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各级纪委监委要切实担起专责,一体推进市县两级改革,选优配强派驻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加大干部交流和培训力度,增强履职能力,全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加快形成具有绍兴高辨识度的工作成果,为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指出,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紧扣改革目标,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机构人员更加优化,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监督效果更加凸显,全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要分层分类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全力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党政机关层面要健全机制,抓好制度执行,推动监督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国企层面要加强深化拓展,强化工作统筹,深化办案协作,提升工作实效;开发区(园区)层面要抓好有效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工作制度,推动有效履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层面要强化上下衔接,加强业务指导,明确监督权限,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