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四举措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 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1-07-08 来源:徽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
今年以来,徽州区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兜底保障成果,提高保障对象的精准度。
健全制度体系,完善低保认定标准。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1-6月份,我区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51人,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提高补助水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7月1日起,我区再次提高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农村低保标准由606元/人/月提高为635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A、B类人员按照低保标准分别增发30%和20%。农村低保基本保障标准调整后,人均月补助水平将不低于415元。
规范管理程序,确保精准高效救助。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将主动申报、定期签到、不定期抽查制度结合起来,通过系统核对、入户走访、当面质询等方式开展;重点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变化等情况,并低保领取证上加盖审验章;同时健全完善低保定期审查档案,每户档案需包括低保定期核查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等。
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启动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比对摸排、入户走访,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夯实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