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张湾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县委领导的相关批示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书记袁家军在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共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关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 奋力打造“重要窗口” 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主要精神以及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等内容,研究部署人大机关贯彻落实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求子平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岳梦,党组成员马兴龙、王国军、杨卓东参加会议。副主任王敏慧应邀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求子平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以近期国内发生的事故为鉴,在平时的调研和视察中高度关注我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督促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项使命既光荣又责任重大,也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着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求子平强调,各相关工委要根据自己的分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学习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关注共同富裕问题,把共同富裕的内容结合到平时的工作中去。要积极发挥人大职能,聚焦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监督,更多关注加强贫困群众生活保障,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进一步缩小新昌城乡差别,让每个人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