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县政府印发《象山县“330”企业梯度培育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计划通过扶强扶优措施,重点培育形成30家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领军型企业,30家市场占有率高、行业话语权大的标杆型企业,30家成长性好、产品科技含量高的创新型企业,即“330”培育企业。
按照《象山县“330”企业培育评定管理办法》,我县将建立三类企业培育库,对企业的产业领域、主要指标、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实行分类培育;建立健全企业动态培育机制,入库企业每年调整一次。
《方案》提出一系列扶持措施。针对“330”培育企业,落实“放水养鱼”政策,对领军型、标杆型、创新型培育企业实现“两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度增长 8%、10%、12%以上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80%奖励。鼓励企业有效投入,设立“330”培育企业银行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对实施技改项目的企业,按条件给予贴息及奖励补助措施。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建立“330”培育企业专项担保贷款制度,可为三类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应急担保支持,开展优先应急转贷服务、“政银保”信贷服务。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优先保障培育企业用电、用地,对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工业用地指导价标准的70%确定。优化亲商爱商环境,发放“亲商卡”,凭卡可享受县内旅游、康养、子女就学等多项权益和服务。
《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期限三年。目前,我县已初步筛选80余家企业纳入培育库,县经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围绕县委“聚力一二五、奋力上台阶”总体要求,聚焦“123” 百亿级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大扶强扶优力度,强化领军型企业、标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你追我赶”的发展氛围,促进工业经济高速增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