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该《办法》鼓励园区企业引进各类优质人才资源,重点奖励园区发展中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创办企业和创新技术、产品为主的创业创新人才。
人才引进,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个人5万元。《办法》提出,企业新引进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且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满2年),一次性奖励人才5万元、每名奖励企业3万元;新引进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且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满2年),一次性奖励人才2万元、每名奖励企业2万元;新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且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满1年),一次性奖励人才5000元、每名奖励企业5000元。
人才培育,最高一次性可获资助人才科研经费50万元。《办法》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通过各种途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园区申报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B类)的,一次性资助人才科研经费50万元,奖励申报企业30万元。入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给予每位专家奖励30万元;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给予每位专家奖励10万元;获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给予每位专家奖励3万元。
创新创业,一次性奖励研发团队2万元。《办法》对在企业技术革新、新产品开发中作出重大贡献,带来税收或应税销售较上一年度增幅3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技术革新或产品研发团队2万元奖励。对来园区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且与园区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提供人才公寓住房,免收3年房租。
《办法》对符合条件引进入区或区内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优先享受户口入籍、子女入学、劳动模范评选、房屋租赁等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