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组织参加《行政事业型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南陵工业园区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于2021年4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充分掌握《条例》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要求,6月8日上午9点,县财政局组织全县八个镇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参加财政部举办的《行政事业型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会,本次培训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展。
培训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从七个方面强调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划化、程序化,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国有资产管理司副司长胡成玉就《条例》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整个培训内容丰富,讲解深入浅出,有延伸有拓展。参加培训的同志专心听讲,认真记录,收获颇丰。通过此次培训,我县参训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