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以来。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经过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梳理,发现执法中存在需要加强的模块,为提高教育整顿质量,将教育整顿效果转化成建章立制的制度,县司法局坚持“四种意识”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
一是牢固树立社区矫正安全责任意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社区矫正法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依照工作职责,明确执法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和督查制度,联合检察院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定期联合公安派出所做好智能化数据排查,研判社区矫正对象轨迹,发现问题,及时督办,责令限时整改,把责任烙印在工作全方位。据统计,2021年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到各司法所开展执法检查23次,发出检察建议书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让《社区矫正法》深入人心。社区矫正教育教材丛书及《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人手一册(套)。定期进行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社区矫正大练兵”活动,调研总结先进做法,推广工作经验。选派法律知识丰富、工作业务突出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鼓励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印发各类学习宣传手册10000余册,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培训10余次,执法工作调研6次。
三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稳定推进。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风险评估,每月、季度、半年召开矫正工作例会,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认真学习讨论发生的各类警示案例,吸取经验教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督查,全面实施专项巡查,及时通报整改,防范工作疏漏,规避不履职或怠于履职的职业风险。实地开展风险评估调研6次;召开季度工作例会2次,部署落实《社区矫正法》工作推进会3次;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督查巡查,实现社区矫正群体疫情防控零感染。
四是牢固树立证据意识,严格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保留矫正执法证据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一种法律保护,也是开展执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在接受法院等决定机关委托调查评估,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法律制度,认真做好矫正执法记录,能够以书面形式留存的,全部书面留存。无法用书面的,用执法记录仪音频影像留存。因某方面原因未书面或影像视频留存的,由工作人员以情况说明方式留存。同时,所有的往来资料与法院等相关部门搞好工作衔接,全部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