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出台航运业综合性发展政策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中国温岭 发布开发区: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
日前,我市初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市航运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与完善。
温岭海岸线资源丰富,水道纵横交错,为天然良港理想场所,航运业作为传统产业,历史悠久,从业人员众多,但在发展层次、港航联动、企业实力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市港航管理处于今年7月初开始着手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期间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听取航运企业代表的诉求,同时结合航运市场发展的实际进行制定。
《意见》是我市首次针对现代航运服务业出台的综合性发展政策,以打造台州南部湾区经济和港航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综合航运服务业为目标,通过税收征管、综合贡献奖励、运力补贴等有效手段,多管齐下,建立管理航运市场的长效联动机制,促进航运企业降本增效、战略转型,形成以港兴城、港城互动的空间格局。
核心内容包括经营贡献奖励、船舶运力补贴等内容。《意见》中提到,接下来将重奖新引进航运企业,对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且年度税收不少于200万元的企业,可申请贡献奖。自认定当年起,按其年度综合贡献给予5年奖励,其中前3年给予80%的奖励,后两年给予50%的奖励,此外还有一系列其他奖励政策。《意见》还落实了航运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对于财务制度不健全、成本核算不准确的航运企业,全年每艘船舶每载重吨缴纳税款不得低于10元,船舶经营期不满一年的按月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