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医保局“四举措”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中国黄山 发布开发区: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
为完善黄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市选聘了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共107名,通过“四举措”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
规范人员构成。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由各行各业中热爱公益事业、关心医保事业发展、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社会人士组成。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新闻媒体工作者、财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人员中产生。同时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勇于监督,敢于监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加强沟通制度。建立了联系制度和例会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联络,及时向社会监督员发送相关文件、信息和工作任务,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不定期组织社会监督员参加相关工作会议。
明确工作职责。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宣传普及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参保人等进行监督;反映医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意见和建议等。
强化信息反馈。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及时核实调查、研究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相关科室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社会监督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