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三举措压实党政“一把手”抓法治建设责任
发布时间:2021-06-01 来源:凤阳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
近年来,凤阳县三措并举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构建制度组织框架。县委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全县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为实施主体,并要求县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参照执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加以落实。
注重运作规范透明。县委、县政府分别聘任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经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均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2020年,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县委依法治县办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加大督察考核力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保证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