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4865人获临时救助164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江都经济开发区
日前,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一季度,我区实施临时救助4865人,累计支出金额163.564万元,政府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得以进一步发挥。
临时救助对象指具有我区户籍或持有我区居住证3个月以上的非本地户籍对象,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支出型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无能力自救的家庭或个人,及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对象。临时救助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三种形式。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
据悉,今年5月,区政府办公室修订并印发《江都区临时救助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按照不同困难类型,将临时救助对象分为基本生活救助对象、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和急难深度救助对象,加强一般困难家庭的政府保障,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降低救助门槛,补“短板”、扫“盲区”,托底线、救急难,形成针对性、综合性的“救助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