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5月28日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在会上强调,要以务实举措全面推进创建工作落地,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确保2023年如期创成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是指能够有效实施着作权法律法规,版权保护措施得力,市场运作规范,版权产业在其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强,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在省版权局支持和指导下,我市于去年10月启动申报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今年4月20日,国家版权局复函,同意温州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期为2年。
姚高员指出,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对保护创新、加强治理、塑造品牌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通过示范创建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创造版权,建立成熟版权制度体系,持续擦亮温州“名牌之都”“品牌之都”等城市名片,以创建工作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美誉度。
姚高员强调,要紧扣“确保2023年创成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目标,深入实施“四大行动”,推动版权创造、版权运用实现新突破,推动版权保护水平、版权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要实施版权创造提质行动,优化版权登记作品结构,拓宽版权作品来源渠道,强化企业创造主体地位,实现版权工作量质双提升。要实施版权运用促进行动,加快打造方便快捷的版权交易一体化平台,促进版权产业化发展,提升版权转化率和贡献度。要实施版权保护强化行动,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应用,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加快构建版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实施版权服务优化行动,做优政府服务,做大中介市场,做强人才队伍,推动版权服务能力提档升级。要严格责任落实各方责任,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对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实行闭环管理,有序推进工作方案落地,以更强合力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完成。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李杲出席会议,并宣读国家版权局《关于同意温州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剑谨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