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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筑牢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21-05-20  来源:越城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在严格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使用单位履行法律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服务指导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其管理水平。

  一、“专项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督检查》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质量安全对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并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迅速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周密安排部署,组建执法力量,指定专科、专人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对辖区内的体外试剂诊断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及检测机构进行全面体检、全面摸排,制定清单,明确检查服务对象。截至目前,已完成区管11家体外诊断试剂经营单位,355家医疗机构和检测机构的摸底排查。

  二、“履行职责”与“服务”相结合。明确职责、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分管局长带队下沉到辖区3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进行服务指导;积极与被检单位沟通,向被检单位下发自查表,及时掌握被检单位基本情况和当前存在的问题,根据所反馈的情况,在实地检查中予以指导解决。通过边检查边服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解决意见,帮助被检单位堵塞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管理安全漏洞。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3家区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的检查,配合市级部门完成3家大型医疗机构检查,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试剂47批次。

  三、“严守严防”与“服务”相结合。检查中服务指导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在采购时严守采购质量安全底线,针对使用记录、储存记录等存在漏洞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严守使用环节安全红线。同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网络销售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采取“线上巡查+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科所联动开展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对监测中发现以及上级通报的信息迅速组织查处,督促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履行入驻电商登记查验义务,严守网络销售“线上线下”一致的界限,严防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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