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11日,间伐分红829.55元;
2003年12月30日,2002年间伐分红211.5元,马褂木分红587.5元;
2007年12月28日,2005年杉木分红2805.9元,2005年枫香分红79.9元;
2009年10月14日,主伐分红1198.5元;
2011年12月28日,主伐分红37600元……
这是程守安森林股权证的分红记录。
程守安是祁门县历口镇彭龙村环砂人,造林大户。在彭龙联合林场环砂片的山场中,老程有47亩杉木林,1987年投山入股以来,先后参与股份分红7次。翻开老程的《祁门县彭龙联合林场股份合作森林股权证》,记者看到,上面清晰写着:股东姓名程守安,编号87004号,本片森林(环砂片)1987年营造,面积810亩,共设2700股,你户投山47亩,应得47股。发放日期是1994年9月10日。
说起森林股权证,程守安说这在当年还真是一件新鲜事。就是农民投山、林场出资经营管理,而且用森林股权证的形式为林农确权,从种植树苗、看护管理到挂牌出售,什么事都不用林农操心,只等着分红就好了,“这样的模式我们欢迎”。记者见到他时,他刚从山场干活回家。
而用祁门彭龙联合林场董事长段焕友的话说,这种联合造林的模式源于一场误会,可以说是底层创新推动了当时的造林,也见证了当年改革摸着石头过河的历程。上世纪八十年代,作为林业大县,造林是祁门县林业部门的一大任务。当时山林到户,山场组合比较困难,没有现成的经验。彼时,祁门大洪林场上世纪60年代造的林到了主伐期。由于当时造林“过界”,大洪林场把一些树栽到了相邻的雷湖乡下分组的山场上。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分成协议。这件事引起了大家的议论,如何组织造林?如何保证林场和林农的权益?大洪林场的一场“误会”为当时发展林业提供了一条思路。农民投山、林场管理的方式应运而生,于是联合林场的模式在祁门开始运营。
1987年,祁门县第一家股份制林场——彭龙联合林场成立,性质为县、乡联合造林,经营模式为村组、农户提供山场,林场投资管理,收入利润按投山户三成、林场投资得七成的比例分成。回忆起1994年彭龙联合林场股东大会上的场景时,段焕友历历在目,“当时有一位78岁的老人汪彩珍,跑了近10公里山路找到林场领股权证。当领到股权证后,老人高兴地说,以后养老就有依靠了。”
段焕友说,其实这也是为了解决在山场到户之后如何调动农民造林积极性的问题,是问题倒逼形成的办法。
祁门县森林经营按管理权属分为两大块,即国营和集体经营,分别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和91%。1983年林业承包到户后,国营山场仍由国营林场、保护站统一管理;但农民自己的自留山山场分布在全县1000多个村民组。于是,便出现了“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的局面。林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产出慢,以家庭为经营单位,规划的林业生产任务难以完成,质量无保障,管护难度大;而且乱砍滥伐时有发生,森林资源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如何既保护生态资源又提升林农的造林积极性,让林农在造林、保护森林资源的过程中真正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富裕?祁门县决定坚持“山林权属不变,自愿入股联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并且在明确“山林经营权和山权分离,联营期满,林木采伐后,山场仍归农户经营”的前提下,引导农民走股份合作发展林业的道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祁门县彭龙股份合作林场同现在新建制的历口镇(含原彭龙乡)的6个行政村、18个村民组的697户林农合作,采取“林场投资、农民投山”的模式,创建了祁门县第一家股份制林场——彭龙联合林场。
为使林业股份合作制建设更加深入,祁门县不但完善联合林场股份制建设,而且还不失时机地把中幼林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推向市场,使中幼林进入股份制经营轨道。1994年5月,安凌镇造林大户王银风,将1982—1990年在自留山上种植的5.2公顷杉树人工中幼林一次作价转让给安凌联合林场,与其实行为期20年的股份合作经营。双方按照有关制度,经过充分协商和法律公证,将5.2公顷山林作价6万元,折成120股,每股500元,印成“森林股票”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可以继承和转让。除王银风自己认购60股外,其余的60股全部上市销售。王银风实现转让资金3万元,改变了“树在山上长,人在家里穷”的状况。这为解决造林收益期长和吸引社会各方资金投入林业生产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从1987年第一家股份制林场彭龙联合林场创建以来,祁门县组建各种类型的股份合作制林场达到200余家,造林总面积达到30多万亩。这种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三方“联股、联利、联心”的模式,有效促进了林业要素的优化组合,成为当时我国南方造林的先进典型,得到了国家农业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那时,我这个小地方经常有部长省长前来。我获得的证书有许多。”段焕友笑着说。
30年过去了,彭龙联合林场的股权证、当年的森林股票成为了林农的“绿色存折”。2017年,祁门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接受彭龙联合林场的委托,对林场内“罗坑岭、上岭头、枫树湾”山场的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林木资产现值为107.41万元。随后,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林场将该片区林木采伐销售权在江南林权交易所挂牌。经过竞价,最终以151.5万元的价格成交。段焕友介绍,林场现有联营山场1.2万亩左右,根据每年的采伐额度和山场林木具体情况,实施间伐或主伐,然后根据股权证股份按比例给林户分红。
“现在彭龙联合林场每年新造林800—1000亩,不仅保证了林农林业经济的可持续性,也有效保护了生态。”段焕友说,30多年实践证明,祁门县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适应农村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调动了广大林农在自留山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营造出股份林业人人有份、保护森林人人有责、造林绿化人人有利的意识氛围,群众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山林的主人。
老程说,他家在彭龙联合林场的其他片区还有62亩山场,先后也分红获利了4万多元。但是,那片区域的林场主伐后联营期满了,“现在山场由我们自行经营,去年我造林就花了2万多元,事事亲力亲为。”相比之前,投山给彭龙联合林场后,自己什么都不用管,在家里坐等分红就行,“如果林场愿意继续联营,我还是十分乐意投山入股的。”
编后:“树在山上长,人在家中穷”,这是30年前祁门林农面临的状况。改变这种状态,让林农自我主动保护林业资源、自我主动造林绿化,必须在保护环境中让林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能够通过保护环境、造林绿化实现发家致富和生活水平的提升,让林农切实感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问题倒逼改革、问题倒逼创新。基于此,祁门县实现了股份合作林场的运营模式。这种模式让百姓真正认识到绿色银行的价值,认识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今日,改革已经从“摸着石头过河”走向顶层设计,从倒逼式改革走向了改革自信。通过祁门股份合作林场的改革实践,可以看出,把顶层设计和底层创新结合起来,则更能接地气,更加增强改革的自信。
30多年过去,今日看来,这种在摸着石头过河状态之下的探索依旧有其创新的意义。这或是祁门县股份合作林场能为我们提供的最大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