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PM2.5、PM10年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发布时间:2021-05-12 来源:巢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2020年,巢湖市大气污染物PM2.5均值浓度达到33微克每立方米、PM10均值浓度达到5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7.5%和22.5%,首次双双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连续5年实现“双下降”。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1.5%,同比上升8.5%。
近年来,巢湖市完成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执行10毫克每立方米、35毫克每立方米和50毫克每立方米的标准。完成1家工业炉窑升级、3家水泥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完成23台禁燃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开展柴油货车和变型拖拉机污染治理,1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采取治理措施,43座在营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检测,40座在营加油站完成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开展黄土裸露综合治理,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62%,绿地率37.86%。狠抓矿山开采抑尘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六个百分百”要求,主城区机械化湿扫率达到90%。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92.57%,建立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安装34个高清摄像头,24小时监控火点情况。随着13个乡镇(街道)大气小型标准站的建成运行,全市环境空气监测网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