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需单独申报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江北人民政府网 发布开发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
近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从今年4月9日起,社保系统省集中后,医保、社保申报发生了变化,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与社会保险完全拆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向人力社保部门申请,而医疗、生育保险业务需向医保部门进行单独申报。
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所副所长丁洁告诉记者,为积极适应医保经办改革,区医疗保障局提前谋划、仔细准备,确保业务无缝衔接、顺利开展。在此期间,该局在业务大厅增设3个申报窗口和2个潮汐窗口,并设置自助服务区,由专人提供现场咨询、经办指引、网办操作等服务。同时,拓宽经办渠道,企业或者个人通过所辖街道也能就近办理。丁洁也表示,目前前来医保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很多,为保障过渡期经办秩序安全顺畅,该局设置了延时服务值班制度,保障群众都能顺利完成业务办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区医保所已办理职工医保申报共3000余件。丁洁还提醒广大参保人,目前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中两个不同模块进行,需要单独申报,参保人千万不要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