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千人桥镇高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
5月6日,县政府发布了《舒城县千人桥镇高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31天,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6月5日。县住建局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千人桥镇人民政府为房屋征收委托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项目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评估确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同时进行评估,双方结算差价。安置房源:项目征收范围内安置房。
征求意见稿中对有特殊情况的被征收住宅房屋作出了规定。被征收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现实际经营的房屋(住改非),依据国办发〔2003〕42号文件规定,按其合法产权房屋实际经营面积,结合年限、区位、经营状况给予适当补偿。
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同时还明确了项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及委托实施单位、征收签约期限、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性确认、补偿方式及标准、过渡方式、奖励、征收程序、其他等方面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稿,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给予相关奖励。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舒城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并在征收现场显著位置进行了张贴。社会公众可通过拨打联系电话县征收服务中心、传真以及发送电子邮箱等三种方式进行意见建议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