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儒江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东辉、赵期中、朱平,秘书长宋光祥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斌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汪谦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则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新武,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毛集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全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人事免职事项;审议了市政府组成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淮南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市政府组成部门高度重视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提升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要认真贯彻执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制度,规范报告内容,突出报告重点,确保这一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2020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下一步,要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管理体系,全力抓好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生态环保目标。
会议强调,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淮南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法规,依法规范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了我市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下一步,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要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着力构建便捷、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体系;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按照述职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将此次会议评议情况形成书面评议意见,书面报告市委,并按规定分别抄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被评议人员要根据评议意见,主动抓好整改,促进工作,推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