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至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铁根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冯其谱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君超、束志明、陈新生、李玉娟,秘书长张儒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环资城建工委关于《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徐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国际友城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占用泉山部分城市重点绿地议案的说明;人代工委关于对市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工作评议决定(草案)的说明;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会议还听取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占用泉山部分城市重点绿地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工作评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冯其谱在讲话中指出,要围绕本次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把相关条例草案修改好、完善好。要加大反间谍“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水与污水处理的专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机制,促进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共治共享,合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要进一步加强友城合作,为发展、巩固和深化国际友城政府间往来提供支撑。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及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要认真总结往年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的经验,突出评议重点,改进工作方法,增强评议实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按照有关条例规定,保证城市重点绿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地方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开拓创新,全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董向阳,副市长赵立群、赵兴友、张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花玉军,市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负责同志,1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