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1-04-28 来源:海盐新闻 发布开发区: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
4月2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江莺,副主任田林华、马小平、胡燕萍、张祥生、史水良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芝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开听证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2020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检察公开听证的部署,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截至目前,已开展刑事和解、民事诉讼监督、司法救助、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公开听证15次,现场参加听证230余人次,组织观摩6次。
在《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方面,县人民政府组建县交通安全大会战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销售管理、上牌登记,加强路面执法、巡查劝导,同时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放条件。目前,海盐对124家注册登记销售电动车的商户进行动态监管,开展联合检查7次、监督抽查25批次。全县各镇(街道)共设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12家,累计代办上牌15000余辆。
黄江莺表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增强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下一步要进一步统筹兼顾听证工作的公平和效率,切实提升听证员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听证效果。同时,黄江莺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上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补齐短板,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