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召开“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动员会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龙泉市医保局 发布开发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上级医保部门决策部署,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地见效。 4月16日,我市召开“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动员会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部署会。
会议部署了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对参会人员进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保电子凭证激活途径及应用培训,并举行定点医药机构承诺书签订仪式。
会议强调,要将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电子凭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项目,对工作开展不力、态度消极、敷衍了事的医药机构进行考核扣分;要充分明确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电子凭证工作的重要意义,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民生工程的需要;要全面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和医保电子凭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在2021年10月底前,实现80%以上参保人员激活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全年各地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要达到30%以上。
每年4月为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全国首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在即,在本次宣传月活动中,市医疗保障局将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主题,多渠道全覆盖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不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守法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