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部门规范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发布时间:2021-04-20 来源:淮南日报 发布开发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合理降低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减少人民群众就医成本,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要,市医保部门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规范我市非乙类医用设备采购行为。
规定集中采购。凡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50万元及以上非乙类医用设备,必须参加集中采购。由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改变原有医疗机构单独采购模式。
规定采购周期。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将采购申请、设备参数等所需资料统一上报市医保局,形成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市医保局于每年6月份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一次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必要时可增加次数。
规定采购程序。市医保局将根据上报的采购计划,组织专家论证,并对合理申报的设备进行整合分包和参数论证,科学编制年度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计划书,然后将年度采购计划书反馈给申报机构,征求申报机构同意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执行采购程序。
规定招标采购纪律。依法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采购全过程的严格管理与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采购各个环节阳光运作。
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将有效克服医用设备分散采购的弊端,合理降低设备价格,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