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县域经济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要求,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县域经济振兴工程,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围绕以创新驱动县域经济振兴,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支持特色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把“生态+”融入到产业发展全过程。支持各区县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支持配套经济发展,主动融入杭州都市圈,鼓励各区县融入都市圈创新链、产业链、融资链、人才链、信息链。鼓励引导各区县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培育发展块状经济。二是加快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县域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支持各区县参与省与国家“大院大所”创新合作,引导各区县主动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合作,逐步实现每个区县至少与一个高校(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大力推进县域创新发展,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实施农业科技重大专项。三是创新招商方式,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支持各区县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和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创新承接产业转移方式,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建立利益分享机制。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鼓励各县域开发区打造百亿产业、百亿园区。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保障县域发展需求。四是支持“凤还巢”,实现以创业促就业。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五是借势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发展“互联网+”经济,引导“带动经济”发展。六是健全培养引进机制,激发各类人才活力。七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优经济发展环境。八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财政金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