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普陀区民政局 发布开发区: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民事〔2021〕45号)文件精神,普陀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为迎接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自检自查。
我中心严格对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应等级和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对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通过“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估”模块自评相应等级,填报相关数据、上传证明材料和电子照片及视频并自动生成《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表》,上报市民政局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