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普陀法院坚持人民群众满意标准,聚焦依法治区和市域社会治理新要求,立足法院职能定位,不断拓宽诉源治理新路径,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效能。
4月13日,普陀区总工会举办了“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成立五周年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中,区人民法院和区总工会联合成立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正式揭牌。
双方还就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签订了合作协议,两家单位携手,为广大劳动者保驾护航。
双方建立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区法院会定期向区总工会通报审理恶意欠薪案件、重大劳资纠纷等情况,区总工会则定期向区法院通报劳动关系状况、职工队伍稳定、群体纠纷等情况。
双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区法院、区总工会将不定期召开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争议处理情况、难点和热点分析、研判劳动争议发展趋势。
双方建立了联动制度,区法院审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可商请区总工会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区总工会则通过法治宣传、法律监督等形式,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用工。
双方建立提示机制,区法院于诉调对接中心就劳动争议纠纷开展先行调解提示,引导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至区总工会“朱雪琴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申请免费法律服务。
双方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区法院在诉调对接中心里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双方共同甄选法律知识丰富、调解技巧熟练、工作责任心强的调解人员派驻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和释法答疑等工作。
双方加大先行调解及委派、委托调解力度,起诉到区法院的劳动争议纠纷,经当事人同意的,区法院委派至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开展先行调解、诉前调解。诉讼中的劳动争议纠纷,区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征询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委托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
双方加大司法确认力度,对于区总工会依法调解达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区法院依法审查并予以司法确认。确有必要的,区法院可指派法官至调解现场开展“巡回司法确认”。
双方还建立了困难职工联合救助制度,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困难职工,区法院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区总工会对符合工会法律援助对象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依法帮扶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
“法院+工会”,共同联手也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又合作无间。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今后的每个维权环节都可以获得对口的受理,使他们拥有了更强的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