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三项机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9-06 来源:仪征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仪征经济开发区
7月28日上午,扬州市委常委、仪征市委书记王炳松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我市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市委副书记朱柏兴、仲玲,市委常委刘春华、王长田、张伟、崔学锋、罗瑞勤、马立新、雎万仁、杨天水出席会议。
近期,中央、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江苏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对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省、扬州市已经制定了相关容错纠错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市起草了《仪征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仪征市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中共仪征市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
在听取相关汇报后,王炳松就我市研究制定“三项机制”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落实上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推动上级要求在仪征落地落细。二要契合仪征实际。找准上级要求与仪征实际结合点,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细化操作办法,体现规矩规范。三要发挥机制效应。通过“三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四要强化结果运用。注重结果运用,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五要完善评价体系。要加强考核指标与“三项机制”、省定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树立鲜明考核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