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安徽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安徽省深化政府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契机,保障各类采购市场主体权益。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理顺政府采购主体与各方权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规范采购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实现了采购信息全程公开,信用奖惩信息及时公开,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是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满意度。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发放政府采购企业评价问卷,充分了解供应商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满意度,旨在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