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财政发挥职能 三项措施服务用工保障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海安市财政局 发布开发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保证就业,积极引进和培养技能人才,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海安市财政通过三项措施发挥服务和保障职能,推进用工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 服务工作目标,做好制度保障。市财政局围绕就业工作目标,参与制定完善各项招工引劳及就业激励政策。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市外蓝领技能人才、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给予补贴,对本地院校毕业生留海就业给予奖励和补贴。
二、 服务政策执行,做好资金保障。市财政统筹上级专项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和奖补流程,确保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 服务长效管理,做好绩效保障。市财政会同主管部门强化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对照工作目标,通过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内容分析,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