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荣获“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称号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高淳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
3月26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发布了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12个)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名单(18个)。经综合评估,高淳区等12个县(市、区)达到示范创建标准,被命名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近年来,高淳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有两责”工作部署,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食品安全状况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三年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被农业农村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
下一步,围绕人民对食品安全需要,高淳区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高淳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