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多措并举大力宣传《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29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
《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于2020年12月30日以省政府令第299号公布,该《办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自《办法》出台以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多措并举大力抓好宣传工作。一是在局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办法》及政策解读;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掌上绩溪APP、今日绩溪宣传《办法》及政策解读;三是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屏对《办法》及政策解读进行宣传,扩大《办法》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全省数据资源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认真抓好《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稳步推进我县政务服务资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