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2021年度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26 来源: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开发区:江苏赣榆经济开发区
3月19日下午,区医保局组织召开2021年度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会议。区医保局局长张宜梅参加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传达市医保局《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违约金适用规则(试行)》、《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年度)文件精神,通报了2020年全市及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情况及2021年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明确2021年全区基金监管重点及2021年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并部署相关工作。会上,区医保处和定点零售药店代表签订了2021年度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张宜梅局长强调,一要读懂、理解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及服务协议条例。二要规范经营,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规范性,有效遏制医保基金违规使用风险发生。三要提高认识,优化服务。认识基金使用的重要性,按照协议规范诚信经营,优化定点药店服务。
全区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医保局及医保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