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真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能迭、赵秀萍、潘红月、范建军、王兴兵、柳正维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应国邦、励成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宁海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0年,我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宁海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7%,全县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保持良好。在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方面,我县健全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宁人大〔2020〕44号、51号、52号、54号、55号、56号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审议了各人大街道工委年度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书面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等5项制度。
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免去赵中华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建议接受张平、赵中华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并作出接受辞职的决定。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张平、赵中华的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徐真民在会上对近期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与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精心谋划县领导进代表履职服务中心活动,各工委要做好配合工作,确保为活动提供高质量服务。要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要积极作为,助力我县创城工作首战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