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2021年第四期《简报》刊发《安徽省绩溪县推进改革任务落细落实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作为成功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供全国各地借鉴参考。
近年来,绩溪县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坚持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强化制度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突出要素保障,推进改革任务落细落实。建立组织领导机制、规范改革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蹄疾步稳;坚持以改革试点工作为基础,以“三变”改革为牵引,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推进“四项改革”,着力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市场化改革、河长制改革、林业金融改革和宅基地改革,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深走实;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各村立足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路径,创新形成“四种模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增收。发展“生态农业型”模式、“文旅产业型”模式、“股份合作型”模式和“抱团发展型”模式,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效。以“四大机制”“四项改革”“四种模式”,推动改革任务落细落实,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果,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该县金沙镇兵坑村作为全省第一批改革试点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底全县81个村(社区)全部完成“股改”。先后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2年)》《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实施“一抓六动三提升”行动,逐年明确目标、任务、举措。
2019年全县81个村(社区)全部实施农村“三变”改革,确定村级总资产3.73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36亿元,股东13.56余万个,发放股权证4.76余万本。2020年全县各村集体经济收入2800余万元,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占比达13.3%以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拓展了“两山”转化通道,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夯实了乡村振兴基础,已成为该县集体经济发展的主引擎,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