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法制讲座
发布时间:2021-03-23 来源:路桥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浙江路桥工业园区
3月22日上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法制讲座,邀请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大明作《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制讲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冠福,副主任林金祥、陈平、蒋斌芳、梁妙富、任敏、蒋新才在现场聆听讲座。
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其出台是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方大明说,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讲座中,方大明从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和基本概念、构建和谐物业管理条例关系、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和化解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深入讲解,条理清晰、形象生动。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让在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与会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的物业管理与执法人员更加深刻地了解了物业条例、法规内容、法律责任,对有效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提供了行动指南。
据了解,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成立执法检查组,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