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善武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正军、叶长荫、毕普民、李高峰、汪义生、黄仁麟、徐健玲,秘书长谢志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宏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书面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肖善武为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肖善武指出,制定好今年的常委会工作要点,对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各机构要围绕工作要点安排,尽快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责任、按时序推进落实。要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把问题导向贯穿监督工作的全过程,提出有价值、真管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与“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保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常委会各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要点得到全面落实。
肖善武指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相关机构要深化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审查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审查能力建设,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关口。
肖善武指出,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守则各项规定,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常委会相关机构要为组成人员履职优化服务、强化保障,确保守则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