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入选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诸暨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诸暨珍珠产业园区
近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通报了2020年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我市被评定为第三批清新空气示范区。
据了解,“清新空气示范区”分为市、县两级,每年评选1次,授予名额分别为县级以上城市总数的20%左右,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重大大气事件次数、清新空气等级、涉气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六个方面。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市级“清新空气示范区”还是县级“清新空气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都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近年来,我市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于生产、生活、生态全过程,先后获评国家生态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通过传统产业整治,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多年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