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惠政,留学回国人员在肥可申报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据悉,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包括“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和“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两类,要求申请人回到国内时间不超过5年、年龄40周岁以下。
分两类“创新”“创业”皆扶持
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有2年以上正式教学、科研和工作经历。
“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和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条件有所不同。”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其中,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具有成为我市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申报项目具有省内一流水平,或能够给企业带来关键性技术突破,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并可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申报项目直接服务于我市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申报“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或总注册资本25%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规则,有海外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在肥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本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分三档资助资金最高50万元
据介绍,入选“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的,分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资助。入选“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的,分三个档次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资助。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需提交:《留学人员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论文论著发表情况、获奖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而申报“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则需提交《留学人员来肥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经费申请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论文论著发表情况、获奖证书、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