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激励农村电商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3-12 来源:黟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黟县经济开发区
为加快黟县农村电商发展,发挥农村电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在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基础上,我县多点发力提升农村电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推进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点建设。鼓励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点开展本地农村产品信息采集、采购和网上销售,对年销售额5万元以上的网点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年销售额5万元以下的网点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励,以点带面推进黟县农村电商发展。
提高农村电商企业和电商品牌知名度。鼓励企业积极推进以“五黑”特色产业为代表的黟县地域特色农产品开拓网络销售渠道,创建地方特色电商品牌。对年度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以上的农村电商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销售额超100万元以上的农村电商品牌注册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建立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依照“电商经营主体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相关模式,采取“你种我销,你养我卖”方式,电商企业对带动农户或贫困户增收取得实效的,给予电商企业网销额、采购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加强创新创业支持。支持电商企业、培训机构对有条件有意愿从事农村电商创业的相关人员开展电商培训,鼓励电商新兴业态的发展,如开展线上“直播”推广活动、开发微信公众号、网上商城小程序等线上运营推广平台,助推本地农产品线上宣传推广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