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云豪主持会议,副主任宋震、冯璐、杨志健、江天熙、严俊瑛、曾晓颖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刘燮,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学华,区监察委有关负责人,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彭浦镇代表组召集人和区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静安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将聚焦打造高能级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区域经济新动能;聚焦法治城区建设,发挥法治引领作用;聚焦高效能治理,推动城区治理水平提升;聚焦繁荣发展高品位文化、创造高品质生活,积极回应民生关切;聚焦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践行全过程民主重要理念;聚焦贯彻落实市、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顾云豪在会上就做好今年人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上来,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区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更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增强大局意识,提高工作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静安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与本届人大工作的收官之作有机结合起来,聚焦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这个重点,发挥法治引领和代表主体两个作用,确保全年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三是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水平。继续保持高昂的履职热情和认真的履职态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会议经表决,决定批准区政府调整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决定接受夏敏同志辞去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根据有关规定,其上海市静安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8名。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后,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