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新政,支持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和南汇五个新城规划建设,包括《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支持政策与专项方案。《意见》指出,五个新城将强化人才引进政策,探索出台与中心城区差异化的购房和租赁政策,研究完善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意见》从3月1日起实施。
完善多样化住房供应体系
安居乐业是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意见》指出,要促进新城住房规划建设与轨道交通建设、就业岗位分布、公共设施配套联动发展,引导人口和住房合理分布。
商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将加快。《“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指出,要加快商品住房建设和供应,增加新城人才公寓、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量和比重。对城市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服务人员,研究增加宿舍型租赁住房办法。同时,逐步扩大支持上海重点区域发展的人才购房政策覆盖面,聚焦促进新城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自住购房需求。研究建立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
住房布局将得到优化。《意见》明确,要提供高品质、特色化的国际社区、创业社区、高品质商品住宅等多样化居住产品,保持新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人才安居工程,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提升新城“十四五”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优先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加强住房格局的同时,社区功能也将得到完善。《支持政策》明确要按照“15分钟生活圈”标准,打造宜居便利的居住社区,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推动市政公建配套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更好发挥新城大型居住社区吸纳人口的功能。对新城范围内已规划的大型居住社区,在确保共有产权保障房等保障房供应的基础上,试点优化安排部分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加大规划土地保障力度
引导优化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布局,相关土地供应十分关键。《支持政策》明确要提高新城开发强度,除新城核心区及轨道交通站点600米服务范围内以外的其他区域,可结合开发重点项目,适当提高开发强度等级,允许适当放宽住宅地块特别是租赁住房等地块的容积率。
推动新增住宅用地向轨道交通站点、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节点周边1000米集中布局。试点实施商住用地动态调整机制,允许将新城内已建低效商办楼宇改造为租赁住房。
《支持政策》还提出,要根据新城人口目标,适当提高新城范围内规划居住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支持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利用自有土地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化完善产业园区配套功能,支持在产业园区内集中配建租赁住房。综合运用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业用地配建政策,创新产业园区内租赁住房集中配建方式,简化审批环节。支持新城利用产业园区周边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聚焦民生推进城市更新
除新增供应以外,通过改造存量住房提高市民居住环境,成为五个新城住房政策的重点。
《支持政策》鼓励新城实施“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已有“城中村”改造项目,优先将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撤制镇改造等的“城中村”列入改造计划。支持新城旧住房综合改造,优先把新城范围内的旧住房列入更新改造范围,享受市级补助计划;先行启动不成套旧住房的拆除重建改造。探索在老城风貌保护过程中,试行容积率转移政策。
《“十四五”新城环境品质和新基建专项方案》指出,要先行启动不成套旧住房的拆除重建改造,以更大力度推进区域内的多层住房加装电梯。
住房供应要保障民生,《专项方案》提出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合新城特色,提升新城住房品质。持续推动全装修住宅高质量发展,加快住宅建设科技创新应用。强化住宅配套建设管理,针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提高功能性空间比例。在南汇等部分新城率先实施高品质饮用水示范区建设,提升区域饮用水品质,研究解决管网末端水表到龙头的水质保障。